第(2/3)页 阚氏更是散居在城东汉人区。 如不是扈二娘相托,凌牧云实在没有游览高昌的兴致。 权作旅程的过渡和补给而已。 左右打听了许久,凌牧云终于见到了阚启。 个头不高,一身前晋打扮,正拿着一本掉了皮的书,看散落的书页,应是风水相关。 “敢问是阚启阚伯家么?”凌牧云敲了门环,打断了阚启读书的兴致。 “正在老夫,公子何事?”阚启转过头,一脸疑惑。 本应是一重小院,但为了赶进制,倒是生生改成了双重院落。 “在下受扈二娘所托,前来拜见。”说完,凌牧云便将提前准备好的金步摇递了上去。 本还在纳闷扈二娘是谁,可一见到金步摇,阚启如遭雷击,呆在了当场。 等他回过神,哆哆嗦嗦地将金步摇接了过来,声音也有丝丝颤抖:“二丫……可好?” “嗯,吃的好,睡得好,心也宽,也……不悔。”凌牧云结合扈二娘的身材,丰润了扈二娘的话。 “不悔……傻孩子。”阚启脸上闪出丝丝释然:“公子,舟车劳顿,权且歇身,我让贱内做些家常便饭,望公子不要嫌弃。” 阚启热情,凌牧云二人不好拒绝,便看着阚启小心翼翼地将金步摇放好,说起扈二娘的事。 扈二娘原名阚二丫,在高昌的汉人区,是出了名的美人。 约二十年前,司马韦到了高昌,具体何事,已无从知晓,只是,那一脸英姿,倒是迷住了扈二娘。 于是,扈二娘学起那敕勒之风,找个机会,对司马韦表露心怀。 司马韦久居疆外,并未将扈二娘的话当真。 两晋风度,是崇尚唯美的时代。 一个人如果有了美丽的皮囊,就会被人注意到有趣的灵魂,因此获得更多喜欢的机会。 前晋潘岳,也被叫做潘安,每次出门,都会有大批患了脑瘫的人,送花送果的。 而司马韦,正值壮年,威风凛凛,玉树临风,有几个同样脑子有问题的人,说上几句爱慕的话,倒不足为奇。 所以,当司马韦一脸邪笑的对扈二娘说道:“你再胖点,我就喜欢你了。” 一句戏言,扈二娘信以为真,偏执的离家出走,跟着西北王的步伐,到了屠山。 没想到的是,那个貌比潘安的司马韦,成了走路都费劲的西北王。 而自己,更是成了浓妆艳抹的丰腴老板娘。 第(2/3)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