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九十二章 中日北京专约(2)-《百年争战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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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文祥道;且随尔便!

    大久保利通出得总理衙门,速寻英国驻清公使威妥玛,大久保利通道:台湾生番杀害我琉球难民一案,清日两国磋商不成,恳请公使先生居中说和。

    威妥玛道:台湾生番亦害我国之民,贵国出兵确属义举,我定居中调停。

    大久保利通道:我国出兵台湾,修道路,建兵营,耗费甚巨。清国若能补偿我国200万两白银,我方即可撤兵。

    威妥玛道:200万两白银!此数甚巨,甚难协商。

    大久保利通道:可以酌减,有劳公使先生。

    当日,威妥玛即至清国总理衙门,游说赔偿事宜。

    恭亲王奕訢道:他国攻我之地,我国偿其费用,此甚无理!

    威妥玛道:此非倭人之军费,此乃遇害难民之抚恤。贵国若不赔偿,贵国东南之台海,必起兵戎。

    威妥玛别后,军机大臣李鸿藻道:直隶总督李鸿章甚谙洋务,何不致函询问。

    奕訢谓沈桂芬道:沈大人何意?

    军机大臣沈桂芬道:200万两白银,倭人狮子大开口矣!琉球遇难之民54人,每人赔偿2000两,10万两白银足已。

    奕訢道:区区10万白银,若能促倭退兵,当是最佳之局。此事牵扯亦多,且看李鸿章之意。

    李鸿章接函,速即回曰::阅威妥玛叙日本兵费一节,总近嘉音。平心而论,琉球难民之案,已逾三年,闽省并未认真查办,无论如何辩驳,我国亦小有不是。万不得已,或彼因为人命起见,酌议如何抚恤琉球被难之人,并念该国兵士,远道艰苦,乞恩犒赏,不拘多寡,不作兵费,俾得踊跃回国。且出自我意,不由彼讨价还价,或稍得体,而非城下之盟可比。此论为清议所不许,而环顾时局,海防非急切所能周。美、英、法、俄各国虽未明帮倭人,未始不望倭人之收功获利,断无实心帮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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